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5年灌南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 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 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存康 县农委主任
徐开明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县金融办主任
钱兆兵 县农机局局长
成 员:张一东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侍 军 县农委副主任
潘朝顺 县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徐建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 泉 县发改委副主任
韩亚平 县监察局副局长
朱义超 县农机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机局,钱兆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